18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吉林省法院保护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文君通报了2021年吉林全省法院保护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相关工作情况。
2021年,吉林全省法院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原则,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服务企业发展的政策更加完善
该院继2018年11月出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14条意见”、2019年出台服务企业发展“十项措施”之后,进一步深化暖企安商、纾困惠企司法政策,出台了《暖企惠企安企六项新措施》。
据悉,“新措施”结合企业司法需要和审判工作实际,健全和完善对涉罪企业和经营者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涉企案件审慎精准适用民事财产保全措施、实行经济影响评估和快速办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助力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服务企业发展的举措更加有力
该院紧紧围绕省委“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进一步健全完善知产、破产、涉外等审判工作机制,出台了多项务实管用的司法服务举措。
其中包括:加快完成互联网法庭、破产法庭设立工作,积极参与打造“长春智慧法务区”法律服务高地。推动建设延边东北亚区域商事争端解决中心,深化细化域外法查明与研究工作规则等。
同时,该院进一步落实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体系建设,出台《关于适用要素式方式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工作指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合议庭;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适用速裁方式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从原来的85天缩短为30天。
各类产权和企业家人身权和财产权保护更加全面
2021年,该院制定了《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指导意见》等16项常态化制度规范,并就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诉讼、“套路贷”、四大行业领域整治等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侵害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该院还切实解决企业“挂案”问题,全面排查超过两年未审结的涉企业和企业家犯罪案件,共排查96件,审结22件。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原则,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界限。2021年,吉林全省法院一审直接宣告被告企业或者企业家被告人无罪3件3人。
甄别纠正涉产权和企业家冤错案件更加精准
该院于2020年下半年开展涉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冤错案件甄别专项行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2021年,该院进一步完善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工作机制,通过定期调度督导,持续开展甄别纠正专项行动,以此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另外,该院共对3起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被告企业再审减轻处罚,对16起民事行政案件再审改判。
吉林全省法院始终将审慎善意文明司法理念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最大限度保持企业财产运营活力,最大限度降低强制执行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共对47名被告人依法作出从宽处理。(谭伟旗)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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